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15/201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。
一 招生类别
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
接受学生类别:进修生
专业学习年限:不超过2学年
中国政府单方奖学金
接受学生类别: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
专业学习年限:2-7年不等
二、申请人资格
1、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,身体健康;
2、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:
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,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,成绩优秀,年龄不超过25周岁;
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,须具有学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35周岁;
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,须具有硕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40周岁;
汉语进修生: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,成绩优秀,年龄不超过35周岁;
普通进修生: 须具有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45周岁;
高级进修生: 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,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
三 申请方式
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(均为一式两份)
1、《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》(用中文或英文填写)
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“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”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,在提交信息后,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。
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://laihua.csc.edu.cn;马来西亚使馆受理机构代码为4581。
2、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。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,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。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;
3、学习成绩单。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;
4、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。(本科生不少于200字,进修生不少于500字,研究生不少于800字);
5、推荐信。申请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,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,用中文或英文书写;
6、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;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,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(2张素描画,2张色彩画,2张其他作品);
7、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,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;
8、来华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,需提交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复印件(原件自行保存。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,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,须用英文填写。申请人应严格按照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。缺项、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、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无效。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;
9、如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接收院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,请附在申请材料中;
10、如已获得HSK成绩报告,亦请附在申请材料中。
注:请按上述顺序将所有申请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(一式两册)。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。无论录取与否,申请材料均不退还。申请人的“学历证书”及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等重要资料的原件务必由申请人妥善保存。
来华留学须知和具体申请办法请参考
http://www.csc.edu.cn/laihua 或 http://www.campuschina.org
三 申请截止时间
请符合相关条件申请者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上述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寄送至我馆。
地址:Cultural Office, Embassy of 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 in Malaysia
229, Jalan Ampang
50450 Kuala Lumpur
如有疑问请致电使馆文化处:03-21416093
http://tieba.baidu.com/p/3529972642?pn=0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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